|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08月27日-2026年09月0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8505126(政务大厅)/83630862 通信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 联系人: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新建移动式X射线探伤项目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慢安路6号桠溪国际慢城小镇7幢103室 | 江苏景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睿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景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拟配备1台美国高登XRS3型便携式脉冲X射线机,为定向机,最大管电压270kV、最大管电流0.25mA,出束方向朝上(天空)照射,根据《射线装置分类》,本项目X射线机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本项目拟配备3名辐射工作人员,其中1人兼任辐射防护负责人,本项目由3名辐射工作人员组成1个探伤小组,探伤时在人员齐全后3人协同工作,年探伤总时间约为225h。 | 主要环境影响: 辐射:X射线机在开机处于出束状态时产生的X射线。 废气:X射线机在工作状态时,会产生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受照有效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相应的剂量限值要求。 (二)在进行移动X射线现场探伤时拟严格按照《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22)要求划定控制区和监督区;X射线探伤作业前,清理并确认现场控制区、监督区内无关人员全部撤离; 在控制区边界设置“禁止进入射线工作区”警告牌、提示“预备”、“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在监督区边界上悬挂醒目的“无关人员禁止入内”的警告牌和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必要时设专人警戒;移动探伤拟配置有明显的区别提示“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并与探伤机联锁;在控制区的所有边界都能清楚地听见或看见“预备”信号和“照射”信号。探伤期间通过辐射剂量巡测对边界进行检测或修正,确保场内无其他人员后开始探伤。 (三)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五)配备个人剂量报警仪及环境辐射剂量巡测仪,定期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进行检测,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