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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6年08月04日)(辐射)

文章来源: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8-04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08月04日-2026年08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8505126(政务大厅)/83630862
通信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
联系人: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江苏南京西华门110千伏变电站改造工程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瑞金路街道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京供电分公司江苏清全科技有限公司(1)西华门110kV变电站改造工程
     本期改造110kV配电装置,拆除原有进出线及内桥间隔GIS设备,新建110kV   GIS配电装置,110kV侧出线间隔4回(钟西2回、西营2回)。
(2)110kV钟西1#、2#线双开断环入西华门变线路工程
       本期新建4回110kV电缆线路路径长度约0.031km。拆除现状110kV钟西1#、2#线及T接线路(110kV西营1#、2#线)电缆路径长度约0.324km。
施工期:
       (1)大气环境:建筑垃圾、散体材料等应采取封闭方式运输;使用商品混凝土;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应限制车速;单个施工场地完工后及时硬化或恢复原貌。
       (2)废水: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变电站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外排。
     (3)噪声: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禁止夜间施工;设置围挡或移动式隔声屏障。
     (4)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拆除的电器设备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生态环境: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增强其生态环保意识;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运行期:
       (1)电磁环境:变电站电气设备合理布局,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本期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利用屏蔽作用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运行阶段做好设备维护,加强运行管理。
     (2)声环境:变电站本期改造不新增噪声源,110kV GIS配电装置采用户内布置;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维护。
     (3)废水:变电站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站内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4)固废: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5)生态环境: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