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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6年05月15日)(辐射)

文章来源: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5-15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05月15日-2026年05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8505126(政务大厅)/83630862
通信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
联系人: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110kV港城路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及进线工程)南京市栖霞区江苏宁扬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1)110kV港城路变电所,牵引变压器容量2×31.5MVA,电力变压器容量2×12.5MVA。
(2)靖安变~港城路变110kV电缆线路,线路路径长度4.69km。
(3)龙潭线三江口支线~港城路变T接110kV电缆线路,线路路径长度0.05km。
水环境:
     变电所运营期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所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大气环境:
     噪声:
     (1)变电所内主变选用低噪声油浸自冷变压器,主变周边1m处等效连续A声级不大于63.7dB(A)。
     (2)变电所内主变采用户内布置,主变室采用隔声门措施。
     (3)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
     固废:
     (1)变电所内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处理。
       (2)变电所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蓄电池,依托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一期工程龙潭车辆段危废暂存间存储,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3)变电所内主变维护或更换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变电所内事故油池收集,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
     (1)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
     (2)变电所内设置有效容积为30m3的事故油池一座,变压器下方设置有容积为5m3事故油坑,并通过排油管与事故油池相连,事故油池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具备油水分离功能。变压器出现事故油泄漏时,泄漏的变压器油经事故油坑收集,通过排油管自流进入事故油池。事故油拟回收利用,事故油污水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3)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