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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6年05月11日)(辐射)

文章来源: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5-11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05月11日-2026年05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8505126(政务大厅)/83630862
通信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
联系人: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江苏南京玄武110千伏变电站改造工程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央门街道境内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京供电分公司江苏清全科技有限公司更换玄武变出口段4回110kV电缆线路,每回更换电缆长度0.1km;将玄武变110kV配电装置设备整体换新,接线形式由扩大外桥改造为单母分段接线,配电装置仍采用户内GIS布置,出线规模同前期不变。施工期:
       (1)大气环境:建筑垃圾、散体材料等应采取封闭方式运输,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的在施工场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遮盖、定期洒水等防尘措施;使用商品混凝土;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应限制车速;单个施工场地完工后及时硬化或恢复原貌;施工所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张贴环保标识,尾气排放符合达标排放要求;使用国家标准车用汽(柴)油,按规定建立用油台账并留存油料采购进货凭证备查,使用的油料可溯源;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监督施工单位制定防尘抑尘方案,督促参建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2)废水:施工现场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变电站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外排;施工人员居住在施工点附近租住的民房,生活污水纳入居住点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施工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不集中施工,且使用时尽量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布置;施工尽可能采用人工操作,装卸材料时做到轻拿轻放;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禁止夜间施工;优化施工工艺,减少使用高噪声设备,加快施工进度,充分缩短工期;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应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确保施工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拆除产生的废旧电缆、电气设备等全部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
运营期:
     (1)电磁环境:变电站电气设备合理布局,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接线形式采用单母分段接线;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利用屏蔽作用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运行阶段做好设备维护,加强运行管理,避免因高压设备、配件等老化、损坏等导致周围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的增加。
     (2)声环境:变电站本期改造不新增噪声源,110kV   GIS配电装置采用户内布置;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维护,减少设备运行时振动等产生的噪声。
     (3)生态:运行期应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周边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