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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退役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市级)

文章来源: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2-01

我局(市级)拟对退役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01日-2025年12月0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

邮编:210019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退役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南京市六合循环经济产业园南京公用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城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公用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0万元,在六合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退役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新建厂房及配套附属用房,购置生产设备,建设锂电池包拆解线2条,梯次利用锂电池组装生产线1条,再生黑粉回收生产线1条,负极片破碎线1条。年综合利用退役锂电池及电池卷芯3万吨,其中退役锂电池2万吨、电池卷芯1万吨。

大气环境:项目废气主要为冷却液抽取废气,除胶粉尘,电池单体撕碎、破碎、热解废气,后处理、负极片破碎废气及危废库废气。冷却液抽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除胶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电池单体撕碎、破碎、热解废气经“旋风除尘+二燃室焚烧+急冷+布袋除尘器+两级碱液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后处理、负极片破碎粉尘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塔排水、废气处理废水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塔排水一并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处理废水及初期雨水经企业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废气处理循环补水,不外排。

其他: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制氮机、引风机、破碎机等设备,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加强厂界绿化等措施,减轻噪声影响。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规范处置。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025-6850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