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邮编:210046) 联系人: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 环评科 联系电话/传真:025-85574050/85570475 电子邮箱:qxsthjjhpk@163.com | |||||||
一、2025年7月10日-8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下载 |
1 | 关于一般固废收集、处理、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栖)建﹝2025﹞19号 | 2025.7.31 | 江苏境具净一般固废收集、处理、转运项目 | 江苏境具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刀枪河路17号 | 附件 |
2 | 关于医疗器械类齿科材料用UV树脂和医用有机硅压敏胶的研发中心和应用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栖)建﹝2025﹞18号 | 2025.7.31 | 医疗器械类齿科材料用UV树脂和医用有机硅压敏胶的研发中心和应用实验室项目 | 南京能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E6栋6楼601室 | 附件 |
3 | 关于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栖)建﹝2025﹞17号 | 2025.7.30 | 南京途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 | 南京途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F6栋 | 附件 |
4 | 关于制剂研发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栖)建﹝2025﹞20号 | 2025.8.5 | 制剂研发扩建项目 | 南京向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京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E2栋401、402、403、405室 | 附件 |
5 | 关于南京栖霞宁屿护理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栖)建﹝2025﹞21号 | 2025.8.13 | 南京栖霞宁屿护理院项目 | 南京宁屿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新闸村一组敬老院二号楼一楼、二楼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