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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栖霞)

文章来源: 栖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28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射频识别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天马路20号马群科技园K地块3号楼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装修改造3号楼,3号楼一层设置为大厅和标准样品体验区,二层为标准样品展示区,三层为多功能教室和科研实验室,四层为学术报告厅和数据信息机房。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项目运营期实验室废气由通风橱、手套箱收集后,清洗酸性废气由万向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检测废气万向罩收集后,由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负压密闭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纯水制备浓水和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一并接管至仙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尾水排入九乡河。
(3)噪声:项目噪声设备主要为清洗机、烘箱、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后,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废包装、废耗材、实验废液、废试剂、实验废物、废活性炭、清洗废液、水处理污泥、废样品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纯水过滤废材由厂家回收,废外包装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025-85574050

我局(栖霞)拟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8日-2026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邮编:21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