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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标准物质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栖霞)

文章来源: 栖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8-03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中科标样(江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标准物质研发项目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园B4-1栋1-4层中科标样(江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租赁现有房屋,租赁面积约2556.13m2,项目主要从事标准物质研发,年研发无机标准物质5000批次/年、有机标准物质5000批次/年。本项目不涉及中试及生产。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等,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实验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等经自建的废水处理装置预处理,满足接管标准后接管至仙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3楼的硝酸雾、HCl、硫酸雾、氨、二硫化碳经通风橱、万向罩等装置收集后分别通过楼顶2套SDG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2根30m高DA001、DA002排气筒排入大气。4楼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万向罩等装置收集后分别通过楼顶2套SDG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2根30m高DA003、DA004排气筒排入大气。危废贮存废气通过整体换风管道收集后分别通过楼顶SDG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原辅料贮存废气通过整体换风管道收集后分别通过楼顶4套SDG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4根30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废水处理装置废气采用加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控制废气的产生及排放。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外包装作一般固废外售资源公司;纯水机废过滤材料由供货商回收;废包装容器、废实验耗材、实验废液(含初次清洗废液)、废试剂、实验废物、废样品、污泥、废活性炭、废SDG吸附剂作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外排量为零。
025-85574050

我局(栖霞)拟对中科标样(江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标准物质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邮编:21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