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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京康源医学检验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栖霞)

文章来源: 栖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4-17

我局(栖霞)拟对南京康源医学检验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邮编:210046

1南京康源医学检验实验室项目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园B5栋3楼南京康源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租赁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园B5栋3楼,建筑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免疫检测、微生物检测、PCR检测、理化检测等,年检测量不超过26万例。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本项目不涉及中试及生产。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等,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出租方废水处理装置预处理,清洗废水等经出租方废水处理装置预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仙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仙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九乡河,最终汇入长江。
(2)废气:本项目主要从事检测服务,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引风机等产噪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外包装收集外售、综合利用;纯水机废过滤材料由供货商回收、综合利用;实验废液(含初次清洗废液)、废耗材、废弃容器包装、废样品、废活性炭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外排量为零。
025-8557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