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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京美智德合成材料医药研发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栖霞)

文章来源: 栖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9-15

我局(栖霞)拟对南京美智德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医药研发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5日-2025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邮编:210046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南京美智德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医药研发改扩建项目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纬地路9号F6栋1018室、1020室、1011室、1013室南京美智德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租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纬地路9号F6栋1018室、1020室、1011室、1013室的现有房屋,建筑面积共计635.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00万元,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合成研发、化学药品制剂研发及配套分析检测,建成后化学原料药合成研发的样品量不超过10kg/a、化学药品制剂研发的样品量不超过60kg/a、分析检测的样品量不超过1kg/a。(1)废水:本项目接管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设备排水、仪器器皿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由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实验设备排水、仪器器皿清洗废水由园区污水预处理装置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达标接管至仙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九乡河,最终汇入长江。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研发废气(氯化氢、非甲烷总烃、甲苯、甲醇、乙酸乙酯、乙腈、二氯甲烷)、试剂储存废气(非甲烷总烃)、危废间废气(非甲烷总烃)、制剂粉尘(颗粒物)。项目1018室产生的研发废气、试剂储存废气、危废间废气由1套“碱性吸附球+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1011室产生的研发废气由1套活“碱性吸附球+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制剂粉尘采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氯化氢、非甲烷总烃、甲苯、甲醇、乙酸乙酯、乙腈、二氯甲烷有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及表2中限值;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7中限值,非甲烷总烃、甲苯、甲醇、二氯甲烷、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6中限值。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引风机等产噪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普通废包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研发废液、废固体试剂、废耗材、药剂包装、废活性炭、废碱性吸附球、废滤材(含滤尘)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外排量为零。
相关部门意见:南京市栖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进行了备案,备案证号:栖政服备〔2025〕549号。
025-8557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