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栖霞)拟对南京博知源水质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邮编:210046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南京博知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9号 | 南京博知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博知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内容主要包含污水处理厂、河流湖泊地表水、地下水的水质检测工作,项目内容主要包含检测常见的水质污染指标:COD、BOD、pH、溶解氧、总磷、总氮、氨氮、悬浮物、浊度等,项目内容是通过检测手段对待测水样进行水质指标检测,将待测水样进行水质检测后,对水质检测数据进行整理归纳,以文件的形式反馈给水样提供者。检测样品不送回,以污染物的处置形式进行后续处置,无产品对外销售,年检测量以500份计算。 |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企业化粪池预处理,实验清洗废水经企业配套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处理达标后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铁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经南京铁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由九乡河排入长江。 (2)废气:实验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等收集后由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楼顶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项目危废库废气、试剂间废气通过整体换风管道收集,收集后废气一同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楼顶排气筒(1#)排放。本项目废气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氯化氢,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水质检测仪、通风橱等产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废包装容器、废一次性用品、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废絮体污泥等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外排量为零。 相关部门意见:南京市栖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进行了备案(备案证号:栖政服备〔2025〕541号)。 | 025-85574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