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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栖霞区)

文章来源: 栖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8-06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邮编:210046)
         联系人: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 环评科
           联系电话/传真:025-85574050/85570475
         电子邮件:qxsthjjhp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情况
1南京栖霞宁屿护理院项目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新闸村一组敬老院二号楼一楼、二楼南京宁屿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国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拟投资30万元人民币在南京栖霞区八卦洲街道新闸村一组建设南京栖霞宁屿护理院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约905m2,总建筑面积1747m2。建成后新增住院床位50张,预计年接待门诊量约为10000次。水环境: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排入附近水体;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被品洗涤废水和门诊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后共同接管排放入八卦洲污水处理厂,经八卦洲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本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放的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要求;污水处理站密闭处理,污水处理站周界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标准。
       噪声: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中央空调外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经过减振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各类固废均合理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