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4日-2025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邮编:210046) 联系人: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 环评科 联系电话/传真:025-85574050/85570475 电子邮件:qxsthjjhp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情况 |
1 | 制剂研发扩建项目 | 江苏省南京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E2栋401、402、403、405室 | 南京向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是对公司研发的样品进行生物测试实验,建筑面积约508.93m2,总投资300万元,剂型产品测试数据50批次/年。本项目不涉及中试及生产,不属于化工项目和涉重项目,不涉及重金属。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等,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清洗废水等经园区废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处理满足接管标准后排入仙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九乡河,最终汇入长江。 仙林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2)废气:本项目实验废气等收集后经新建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4#排气筒排入大气。 本项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氨,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行业标准——《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中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硫化氢、臭气浓度及无组织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边界外无组织排放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等产噪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废外包装(未沾染危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初次清洗废液、废弃原材料包装、废耗材、废活性炭、老鼠尸体、废垫料、试虫尸体、废样品等所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外排量为零。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南京市栖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进行了备案(备案证号:栖政服备〔2025〕25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