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 派出局信息公开 > 秦淮 > 项目环评审查信息 >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5年8月6日)(秦淮区)

文章来源: 南京市秦淮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8-06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84556816(政务大厅)/84628188
       通信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秦虹路1号510室
          联系人:南京市秦淮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秦淮区秦淮河流域排水防涝综合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区,涉及秦淮河流域应天大街、友谊河路等市政排水管道清疏排查及改造,明御河、红花河、东玉带河、撇洪沟、清水塘等河道疏浚,梅家廊等排涝泵站相关设施改造,外秦淮河副支至白鹭洲水系连通等南京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10073.47万元建设“秦淮区秦淮河流域排水防涝综合治理工程”,包括秦淮区秦淮河流域道路排水管道改造工程、秦淮区秦淮河流域河道治理工程、十里秦淮水系连通活水工程3部分。    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过程、物料运输及物料堆放产生的粉尘、道路恢复产生的沥青烟气、河道清淤、开挖产出的臭气、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过程中通过洒水抑尘、散物料遮盖堆放、喷洒除臭剂,淤泥由密闭槽罐车及时清运、使用符合标准的油料或清洁能源、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优化施工方式等降低施工过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无废气产生,对周围大气环境无影响。
     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小区或公共设施,就近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闭水试验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降尘,不外排;营运期无废水产生,对周围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噪声:施工期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实施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提倡文明施工等降噪措施;在敏感点附近河段施工时(必须在昼间施工),如果敏感点监测不能满足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可以采取临时性的隔声屏障。营运期豆腐坊泵站、梅家廊泵站、象房村净水站更换的水泵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各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不会因本项目建设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明御河、红花河及东玉带河仅更换曝气系统,且更换消音效果较好的304不锈钢消音房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起到改善作用。
       固废: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淤泥、废弃管道、弃方等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其中淤泥由封闭槽罐车运输至经南京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许可的场地;建筑垃圾运至南京固废管理处指定的弃土场,运输过程应尽量避开敏感目标,运输时间避开上下班高峰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营运期河道内打捞杂物由环卫清运。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已发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