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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京书人高级中学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浦口)

文章来源: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2-05

我局浦口拟对南京书人高级中学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25202512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雨合路20芯浦科创中心

邮编:2118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南京书人高级中学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东至金穗路,南至书人实验学校,西至浦乌路,北至步月路书人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拟投资25000万元新建一所高级中学,设计规模为8 轨24班。学校规划占地面积 37550.56m2,总建筑面积约65000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918.93m2,地下21079.86m2。施工期
大气环境: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通过设置封闭型围栏、施工道路定期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运输时间、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等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依托所租用民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废水通过隔油、沉淀后回用于设备冲洗、场地浇洒等,不外排。
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合理安排施工计划、设置隔声挡板等措施,可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弃土及建筑垃圾及时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厂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零排放。
项目建设开发过程中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场地设置防尘网遮盖;施工场地设置截水、排水和沉沙等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做好绿化工作。
运营期
大气环境:实验室废气和危废挥发废气收集后经管道通往1#综合楼屋顶DA001(23米)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管道通往2#综合楼屋顶高空排放。
水环境:经预处理达浦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由浦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处理。
噪声: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噪声设备置于楼顶,经减振、距离衰减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零排放。
025-58880133
2新能源电池配件及模具产品生产项目(上川精密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南京分部)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林春路3号上川精密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江苏南京博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川精密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租赁南京市浦口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林春路3号工业园B栋厂房F1层、C栋厂房F4层,拟投资3000万元新建新能源电池配件及模具产品生产项目,购置加工中心、激光机、车床、精密平面磨床等72台设备,新建3条生产线,主要产品为:垫片、模头、五金模具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能9000张垫片、500套模头、3000套模具的能力。大气环境:本项目机加工、擦拭工序及危废库废气非甲烷总烃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激光切割、抛光、喷砂工序颗粒物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 。
水环境: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浦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理,一般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域暂存,并加强收集过程的环境管理,所有固废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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