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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12亿粒软胶囊保健食品及12亿粒凝胶糖果生产线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溧水)

文章来源: 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8-31

我局(溧水)拟对年产12亿粒软胶囊保健食品及12亿粒凝胶糖果生产线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83120269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

邮编:2112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年产12亿粒软胶囊保健食品及12亿粒凝胶糖果生产线扩建项目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工业集中区分龙岗东路301号江苏汉典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信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永阳街道工业集中区分龙岗东路301号,本项目依托现有租赁厂房,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购置生产设备,扩建软胶囊生产线和凝胶糖果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年产12亿粒软胶囊保健食品及12亿粒凝胶糖果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1、水环境:本项目运营期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集中收集作危废处置,不外排;设备工器具清洗废水依托现有的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纯水制备装置冲洗废水达到接管标准后接管至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污水处理站废气有效收集经“生物除臭净化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拆包、称量、上料过程产生少量的粉尘及车间甜味气味经车间“初、中、高效过滤器”系统处理后排放;危废库挥发性有机物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氯化氢、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甲醇、颗粒物排放,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2、表3标准;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表2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安全处置。建设项目产生的收集尘、废包装材料、滤渣、不合格产品、废弃网胶收集后外售;制水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污泥收集后委托固废单位处理;废转子油、废导热油、废机油、实验废物、实验废水、废黄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空压机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025-57236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