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 派出局信息公开 > 溧水 > 项目环评审查信息 >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500万套新型密封件产业化项目等2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溧水)

文章来源: 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8-24

我局(溧水)拟对年产500万套新型密封件产业化项目等2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82420268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

邮编:2112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年产500万套新型密封件产业化项目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工业集中区南京领拓新材料有限公司淮安晓牧环保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洪蓝街道工业集中区,租赁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建设新型密封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万套新型密封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1、水环境:项目运营期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磨刀用水经过滤系统过滤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洪蓝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烧结、注塑、挤出废气均有效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机加工过程产生少量的挥发性有机物于车间内排放。DA001排气筒废气非甲烷总烃、氟化氢、酚类、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5、表9相应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表2相应标准;厂界氟化氢、酚类、二氧化硫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安全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塑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金属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滤渣由环卫清运。
025-57236168
2乳制品生产线智能化改建项目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红光西路8号南京小洋人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经济开发区红光西路8号现有厂区内,依托现有厂房,购置生产设备,对果奶、酸奶饮料、鲜果乳饮料、营养水、奶茶生产线(无菌3#乳制品生产线、无菌5#乳制品生产线)进行杀菌工艺升级,并生产包装瓶。项目改建完成后全厂产品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产果奶6万吨,酸奶饮料3万吨,鲜果乳饮料12万吨,营养水6万吨,奶茶2500吨,塑料瓶210吨,塑料瓶坯1亿个,2000吨辣椒酱,乳制品及茶饮品33000吨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1、水环境:项目蒸汽冷凝水回用降温过程,不外排;纯水制备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喜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南京市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吹塑废气有效收集依托现有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FQ-01)排放;喷码废气有效收集依托现有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FQ-03)排放;配料粉尘、车间异味有效收集依托现有的“布袋除尘器+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FQ-02)排放;危废库挥发性有机物依托现有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FQ-01排气筒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表9相应标准。FQ-02排气筒废气颗粒物排放、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相应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相应标准。FQ-03排气筒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安全处置。不合格品、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纯水制备)、废边角料、不合格塑料瓶、废包装桶、废包装袋、收集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检验废液、废消毒剂、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包装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零排放。
025-57236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