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溧水)拟对年产800吨塑料薄膜生产线搬迁项目等2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号
邮编:2112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年产800吨塑料薄膜生产线搬迁项目 | 南京市溧水区东屏工业集中区朝阳路12号 | 南京玉松塑料厂 | 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从溧水区永阳街道红光路搬迁至溧水区东屏工业集中区朝阳路12号,租赁厂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迁建后,原项目不再进行生产。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设备,并购置部分生产设备,建设塑料薄膜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00吨塑料薄膜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 水环境:项目运营期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溧水东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大气环境:吹塑、回料、印刷、复合、烘干工序废气均有效收集经“冷却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FQ-01)排放;危废仓库挥发性有机物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FQ-01排气筒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及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从严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表3相应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相应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相应标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废薄膜收集后回料利用;边角料、不合格品、冷却水捞渣、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025-57236168 |
| 2 | 年产5000万只包装盒生产线项目 | 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团山片区孔家路6号 | 南京智盒未来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团山片区孔家路6号,利用南京瑞鹏电气有限公司现有空置厂房,建筑面积约7161.6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建设包装盒生产线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0万只包装盒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62万元。 | 水环境:项目运营期清洗废液集中收集作危废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大气环境:数码打印、UV印刷、烫金、上光、覆膜、制袋、糊盒工序产生的废气均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FQ-01)排放。FQ-01排气筒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表3相应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标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普通废包装、纸边角料、废金纸、不合格品、废薄膜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边角料、不合格品、沉渣集中收集回用于生产;清洗废液、废润版液、废油墨、废光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润滑油、危险废包装、废活性炭、废印版等危废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025-57236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