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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柔性印刷电路板项目(一期)等4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溧水)

文章来源: 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1-05

我局(溧水)拟对柔性印刷电路板项目(一期)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15—202511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

邮编:2112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柔性印刷电路板项目(一期)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曹吕路南京安元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信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曹吕路,本次为一期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5亩,建筑面积约5971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新建柔性印刷电路板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00万m2FCCL(挠/柔性覆铜板)、72万m2FPC(柔性电路板)、600万套CCS(新能源电池模组组件)的生产能力。本次项目总投资63500万元,环保投资1200万元。施工期: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合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工作。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施工期废水通过建造集水池等水处理构筑物,分类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外排。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等相关要求。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合理妥善处置,做好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管理工作。
运营期:
(1)水环境:项目运营期蚀刻废液进入再生系统后部分回用,其余部分作危废处置,不外排;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冷却塔补水、地面清洗、污水处理站配药、喷淋塔补水;含镍、含氰废水(含废液)经含镍、含氰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低浓度有机废水经低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高浓度有机废水经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含铜废水经含铜废水处理系统处理,以上处理后的废水与综合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及初期雨水一起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与纯水制备废水、经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应满足《报告表》所列标准。
(2)大气环境:3#车间:酸洗废气有效收集经1#两级碱喷淋吸收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1);压合烘干废气有效收集经1#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2)。1#车间:开料、钻孔废气有效收集经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3);黑孔、镀铜、蚀刻及蚀刻液回收废气有效收集经2#两级碱喷淋吸收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4);丝印、固化废气有效收集经2#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5)。2#车间:表面处理、保养槽体废气有效收集经3#两级碱喷淋吸收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6);回流焊接废气有效收集经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7)。废水处理站废气有效收集经碱洗涤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8)。蒸汽发生器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有效收集通过排气筒排放(FQ-9)。危废库废气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10)。
工艺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氯气、镍及其化合物排放及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工艺废气中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及氰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有组织排放速率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表1相应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废干膜、显影废物、蚀刻废液、废油墨桶、含油墨抹布及网版、不合格品、废化学品包装、污泥、捞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棉芯、蒸发器废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料、废包装物、收集尘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委托环卫清运。食堂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
025-57236168
2石湫卫生院建设项目南京市溧水区石湫街道新河南路120号南京石湫科教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石湫街道新河南路120号,项目占地面积约159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875.98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建设石湫卫生院项目,内设普通门诊、传染科、儿童保健、手术室、住院部、产科、产房、中医门诊、内镜中心、妇科、检验科等科室,共设置143张床位。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59万元。水环境:该项目营运期感染科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后与一般医疗废水、锅炉排水、空调机组冷却水排水、洗衣房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车库冲洗水以及经预处理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一起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同时满足石湫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石湫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大气环境: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集中收集通过1根排气筒排放(DA001);检验室检验过程产生少量的挥发性有机物通过新风系统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通过采取构筑物加盖、定期喷洒除臭、绿化建设等措施,减小恶臭废气影响;医疗废物仓库内医疗废物盛装容器或包装袋采取密封措施,定期清理消毒、喷洒除臭剂、及时转运等,进一步减少异味影响;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锅炉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表1相应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相应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应标准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中的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值;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
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应考虑周边交通噪声影响,通过优化功能布局、采取建筑隔声、安装隔声窗、绿化建设等措施,减小交通噪声影响,确保运行期室内噪声值达标。
固废:生活垃圾、食堂垃圾、废油脂、纯水制备废RO膜、纯水制备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过滤砂、一次性输液瓶(袋)、污水处理污泥及栅渣、医疗废物。其中生活垃圾、食堂垃圾和纯水制备废过滤砂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油脂由具有废油脂回收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统一处理,纯水制备废RO膜和纯水制备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外售,一次性输液瓶(袋)委托卫生部门允许的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污水处理污泥及栅渣由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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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建城南初级中学项目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高平大街以南,石燕路以东,琉璃路以西,金井路以北地块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国芳工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永阳街道高平大街以南,石燕路以东,琉璃路以西,金井路以北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4987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842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3栋教学楼、1栋实验楼、1栋行政楼、1栋报告厅、1栋图书馆、1栋风雨操场及食堂、门卫室、地下车库及配套景观绿化、道路、运动场地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教职工人数约为134人,学生人数约为1800人。项目总投资39586.36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施工期: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合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工作。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施工期废水通过建造集水池等水处理构筑物,分类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外排。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等相关要求。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合理妥善处置,做好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管理工作。
运营期:
(1)水环境:本项目运营期实验前道清洗废水、实验配置废水均集中收集作危废处置,不外排;实验室后道清洗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医务室医疗废水经消毒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以上处理后的废水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实验室废气、试剂库挥发废气均有效收集经SDG(干式酸气)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01)。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学校内部垃圾收集点、公厕等区域通过加强保洁、喷洒除臭剂等措施,进一步减小恶臭影响。
实验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HCl、硫酸雾排放,校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中相应标准;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应标准;食堂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
(3)噪声: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合理安排广播播放时段,加强绿化建设和内部管理等,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风机、空调等设备设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营过程中应考虑周边交通噪声影响,通过优化功能布局、采取建筑隔声、安装隔声窗、绿化建设等措施,减小交通噪声影响,确保室内噪声值达标。
(4)固废:厨余垃圾、废油脂交由获得许可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培养基高温灭活后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实验废物、实验废液、废温度计、废活性炭、废 SDG(干式酸气)吸附剂、医疗垃圾、废药品、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进行处理。生物实验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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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建年产40万套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南京市溧水区永阳工业园区南京润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永阳工业园区,租赁厂房,建筑面积86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建设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汽车零部件40万件的生产能力。主要生产工艺:混料、烘干、注塑/挤出、冷却脱模、检验、包装入库。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水环境:项目运营期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秦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大气环境:注塑废气、挤出废气和危废仓库挥发性有机物均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01);破碎粉尘有效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02)。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排放,氨、二氯甲烷、酚类、氯苯、苯乙烯、丙烯腈、乙苯、丁二烯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及表9排放限值;氨、苯乙烯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标准限值,丙烯腈、二氯甲烷、酚类、氯苯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限值。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收集尘统一收集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油、废油桶、废抹布和手套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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