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溧水)拟对年产1800万台新能源汽车电机、500万台电动泵阀及300万台电动压缩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号
邮编:2112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年产1800万台新能源汽车电机、500万台电动泵阀及300万台电动压缩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谭村1号 | 南京胜捷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 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洪蓝街道谭村1号。本次项目不新增用地和建筑面积,依托现有厂房,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全自动超声波清洗机、精密慢走丝沙迪克线切割机等设备,对年产1800万台新能源汽车电机、500万台电动泵阀及300万台电动压缩机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新增自用模具生产线、电机产品清洗线。项目建成后全厂产品产能不变。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 水环境:本次项目运营期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相应标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 大气环境:本次项目运营期打磨废气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03);机加工过程少量切削废气于车间内排放;危废库挥发性有机物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排气筒(FQ-03)废气颗粒物、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及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相应标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废:建设项目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尘、废布袋、报废品、废弃包装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空切削液桶、空清洗剂桶、污泥、废滤膜、氢氧化钠包装、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切割废液、废油桶等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实现零排放。 | 025-57236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