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六合)拟对华能六合区马鞍街道68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3日—2026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六合区方州路809号
邮编:2115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华能六合区马鞍街道68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六合区马鞍街道黄赵村 | 华能(南京六合)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767333.33平方米,总投资4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7万元,采用农光互补模式,建设华能六合区马鞍街道68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生态环境: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禁止随意排放污(废)水和固体废物。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实施土地平整、复绿等生态恢复工作。 水环境:施工期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配套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运营期项目光伏组件采用洒水车托运自来水进行清洗,清洗废水用作池塘补水或林地草地灌溉。 大气环境:施工期通过设置围挡、裸土覆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密闭和进出车辆冲洗等措施减小施工废气影响。 声环境: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设置施工围挡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运送至有资质消纳场所处理;废弃渣土委托有资质单位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外运,施工现场不设置弃土场。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规范处置。 | 025-57130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