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建邺)拟对建邺区怡康河及周边流域排水防涝综合治理工程(河道水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03月27日-2026年04月0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嵩山路20号
邮编:210019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建邺区怡康河及周边流域排水防涝综合治理工程(河道水环境) | ①怡康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位于建邺区中部,位于南苑街道和兴隆街道范围内。河道西起燕山路,东至泰山路。②泰达新寓暗涵及幸福河西端整治工程:项目位于应天大街与江东中路交叉口处,北起幸福河,南至怡康河,西起燕山路,东至江东中路。③北部区域部分截流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位于建邺区北部,具体涉及南湖东河L02、牌坊街泵站、南湖北河R03、南湖东河R10、幸福河云锦路、莫愁进水渠南岸污水提升泵站等8座截流设施,以及排口上游市政范围内错混接及缺陷严重的雨污水管段。 | 南京建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包括三个子项目:①怡康河水环境综合整治②泰达新寓暗涵及幸福河西端整治③北部区域部分截流设施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怡康河河道清淤,排口溯源错混接点改造,市政雨水管网修复,生态护坡,泰达新寓暗涵清淤及幸福河西端整治等,实现怡康河和幸福河水系连通。 | 废气: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和清淤臭气。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加强运输管理,保证汽车安全、文明行驶。②施工场地周围按照规范设置硬质、密闭围挡。③对裸露的地面及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进行覆盖。④建筑垃圾应当在48小时内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实施覆盖或者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⑤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平整施工场地,清除积土、堆物,采取内部绿化、覆盖等防尘措施。⑥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机械、机动车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用符合标准的油料或清洁能源,使其排放的废气能够达到国家标准。⑦加强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发动机处于正常、良好的工作状态。⑧淤泥输送过程中,全程封闭,采用压力管道密闭输送。⑨尽量选择春季或秋冬季等气温较低季节完成清淤工作,并尽量优化施工方案,缩短清淤作业时间。⑩临时围堰沉淀池周围建设围栏,高度不低于3m,避免臭气直接扩散到敏感点。⑪对施工工人采取保护措施,如佩戴防护口罩等。⑫暗涵施工前采取抽排风措施,减少对施工人员的影响。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和设备冲洗废水、河道淤泥尾水和管道排水。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区,就近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机械和设备冲洗废水经简单的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河道淤泥尾水经临时围堰沉淀池静置沉淀后,回流至怡康河;管道排水就近排入其他雨水管网。 清淤过程中采取以下措施:①施工前制定科学合理的清淤计划,清淤作业之前对施工区进行测量,精确定位,减少超挖底泥量,从而减少河道底泥开挖扰动。②围堰围成封闭区域,防止施工产生的SS等污染物扩散到非施工水域,待施工结束后静置一段时间后再进行下一水域施工。施工期间加强地表水水质监测。③应尽量选在枯水期施工。④严格按照苏环办〔2021〕185号文要求开展清淤工作,清淤输送管道和运输车辆需全程封闭。⑤清淤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底泥扰动扩散,严控对河水的二次污染,减少底泥污染物释放。⑥淤泥尾水经沉淀处理后回流至河流中,不外排,回流水质不低于怡康河Ⅳ类水质,在回流口处进行水质监测。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车辆运输等,主要采取以下措施:①优先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②施工现场应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高噪声作业内容应尽量不安排在夜间、午休时间进行。③做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调度和交通疏导工作,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域的车辆,禁止车辆鸣笛,降低交通噪声。④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泵运行的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地下安装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施工期水面清理垃圾和植物收集后由当地环卫统一清运;清淤淤泥采用槽罐车外运至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城管部门许可的场地,集中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不得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特别是不能倒入附近河道,影响河道水体;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对能够再利用的施工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利用,对无回收价值的建筑垃圾由渣土车运往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场,纳入市政建筑垃圾系统处理;隔油池含油污泥定期清理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依托租住附近居民房的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统一收集处理。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退场前应做好场地清洁,负责将剩余的建筑垃圾等妥善处置。运营期河道保洁维护杂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陆生生态:施工期陆生生态主要采取以下保护措施: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临时占地应尽量缩短使用时间,待施工结束后恢复原貌。②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表土的集中堆存和保护,完工后及时利用表土对施工造成的裸露面进行覆土。③施工运输车辆按照指定运输路线行驶,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同时注意做好路面洒水等防尘工作,减少扬尘影响。④施工结束后,清理场地内残留的杂物,进行场地平整,适度种植临时绿化植被,防止水土流失等。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方式,做好施工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 水生生态:施工期水生生态主要采取以下保护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施工时序,涉水施工宜选择枯水期进行,避免夜间施工,白天施工时则需要注意噪声的控制。②合理安排施工组织、施工机械,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操作。施工单位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对强噪声源安装控噪装置,减小噪声对水生生物的影响。③施工期间,严禁将施工废弃物在河道随意堆放,垃圾、废物等收集定期清理,不得对河流周围植被和土壤造成污染。④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范围。⑤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其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禁施工人员进行非法捕捞作业或下河捕鱼、垂钓等活动。 本项目的实施打通怡康河和幸福河的水系统连通渠道,区域排水管网升级,流域行洪排涝能力显著增强,怡康河和幸福河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具有环境正效益。 | 025-86468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