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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京明基护理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建邺)

文章来源: 南京市建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9-24

我局(建邺)拟对南京明基护理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9月24日-2025年09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嵩山路20号
    邮编:210019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南京明基护理院项目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71号7号楼5层南京明基护理院有限公司南京绿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明基护理院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在明基医院7号楼(四大中心楼)5层建设一所护理院,建筑面积3760,床位数50张,门诊人次为150人/d,同时设置内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缓和医学科等科室。

废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医疗废水、医护人员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等经收集后依托明基医院二期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各废水处理达标后接管至江心洲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排入长江。

废气:项目依托明基医院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污水处理站采用下沉式设计,各处理池封闭,废气收集后引至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交通噪声和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并加强管理。

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再转移至明基医院四大中心楼-1F的垃圾房,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废外包装由一般固废利用处置单位进行利用或处置;医疗废物贮存在护理院贮存点,再转移至明基医院住院急诊楼-1F的医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025-86468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