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建邺)拟对南京明基护理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9月24日-2025年09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嵩山路20号
邮编:21001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南京明基护理院项目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71号7号楼5层 | 南京明基护理院有限公司 | 南京绿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明基护理院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在明基医院7号楼(四大中心楼)5层建设一所护理院,建筑面积3760㎡,床位数50张,门诊人次为150人/d,同时设置内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缓和医学科等科室。 | 废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医疗废水、医护人员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等经收集后依托明基医院二期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各废水处理达标后接管至江心洲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排入长江。 废气:项目依托明基医院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污水处理站采用下沉式设计,各处理池封闭,废气收集后引至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交通噪声和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并加强管理。 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再转移至明基医院四大中心楼-1F的垃圾房,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废外包装由一般固废利用处置单位进行利用或处置;医疗废物贮存在护理院贮存点,再转移至明基医院住院急诊楼-1F的医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025-86468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