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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非标金属结构件加工及检测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江宁)

文章来源: 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6-23

我局(江宁)拟对非标金属结构件加工及检测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办公室(环评科)

邮编:2111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非标金属结构件加工及检测项目(重新报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地秀路757号地平线(南京)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南京伊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购置数控车床、线切割机、电子万能试验机等设备,建设一条非标金属结构件生产及检测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非标金属结构件15000个、年出具10000份检测报告的能力。水环境: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水浴锅定排水、纯水制备浓水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标准后接管至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本项目线切割、机加工油雾无组织排放;打磨废气无组织排放;检测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进入“二级SDG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硫化氢检测废气经“碱喷淋塔+SDG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险废物暂存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化品库试剂柜废气经排风扇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经采用厂房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种类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物理分析金属废样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利用;纯水制备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RO膜由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含油金属屑、废乳化液、废SDG吸附剂、废一次性实验耗材、仪器和器皿清洗废液、检测废液、废试剂瓶及包装物、沾染化学试剂的金属废样、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液、显影、定影废液、洗片废液、废胶片在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相应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025-69977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