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江宁)拟对非标金属结构件加工及检测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办公室(环评科)
邮编:21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非标金属结构件加工及检测项目(重新报批)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地秀路757号 | 地平线(南京)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 南京伊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拟投资1000万元,购置数控车床、线切割机、电子万能试验机等设备,建设一条非标金属结构件生产及检测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非标金属结构件15000个、年出具10000份检测报告的能力。 | 水环境: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水浴锅定排水、纯水制备浓水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标准后接管至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本项目线切割、机加工油雾无组织排放;打磨废气无组织排放;检测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进入“二级SDG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硫化氢检测废气经“碱喷淋塔+SDG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险废物暂存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化品库试剂柜废气经排风扇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经采用厂房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种类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物理分析金属废样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利用;纯水制备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RO膜由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含油金属屑、废乳化液、废SDG吸附剂、废一次性实验耗材、仪器和器皿清洗废液、检测废液、废试剂瓶及包装物、沾染化学试剂的金属废样、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液、显影、定影废液、洗片废液、废胶片在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相应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025-69977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