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 派出局信息公开 > 江宁 > 项目环评审查信息 >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绿碳南京江宁青龙山林场8.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江宁)

文章来源: 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6-22

我局(江宁)拟对江苏绿碳南京江宁青龙山林场8.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办公室(环评科)

邮编:2111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江苏绿碳南京江宁青龙山林场8.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青龙山林场内江苏绿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禾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绿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3658.13万元,于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青龙山林场内建设江苏绿碳南京江宁青龙山林场8.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158亩,装机容量11.16024MW。由2个2MW固定式方阵和2个2.5MW固定式方阵组成,新建一座10kV开关站,新建2回集电线路接至10kV开关站10kV母线,以2回10kV架空线路接入电网,线路长度约1.4km。水环境: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冲洗或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化粪池处理,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光伏组件清洗水,项目不使用清洗剂,利用鱼塘水进行清洗,清洗水直接落入鱼塘。
大气环境: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焊接烟尘和机械尾气,主要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为:施工期采取硬质围挡、洒水、裸土覆盖、车辆冲洗密闭、湿法作业、道路硬化清扫等扬尘管控措施,严格落实扬尘防治要求;焊接选用低尘焊条,机械使用合格油品、定期维保,优先选用达标设备并减少怠速运行。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噪声:施工期间施工严格管控作业时间、夜间不施工,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依托围挡降噪,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维保,运输车辆途经村落时限速禁鸣、避让敏感区域。运营期经预测分析,在采取合理的隔声、减震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和敏感点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要求。
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金属回收,砖瓦混凝土资源化利用或消纳场填埋;废焊条铁桶、废电缆头、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电气元件防静电容器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光伏组件、废电子元件、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废光伏组件由设备厂家回收;废电子元件、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态环境: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地表与植被扰动,对表土单独收集留存;避开生物繁殖、冬眠时段开展涉水及陆域施工,施工前后对水生植物、鱼类进行保护处置,完工后及时恢复植被,并采取排水沟、防尘网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运营期合理设置光伏组件间距,保障水面光照条件,搭配增氧设备、科学调控养殖密度,确保渔业产量达标;场区布设物理驱鸟设施,减少鸟类停留与活动干扰;定期巡查维护植被、塘体环境,持续维系区域水生及陆生生态稳定。
025-69977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