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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等2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江宁)

文章来源: 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5-26

我局(江宁)拟对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等2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

邮编:2111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江苏省南京市 江宁区汤山街道静文红枫农场4号厂房南京陆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南京伊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拟投资20万元,租赁位于江宁区汤山街道静文红枫农场4号现有厂房建设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项目主要生产原材料:色母粒、PP塑料、尼龙塑料粒子,主要生产设备:注塑机、破碎机、拌料机等,预计年产塑料制品500万件。水环境:本项目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托运至青龙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至索墅东河。本项目废水可以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水环境功能级别,水质功能可维持现状。
大气环境:本项目建成后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注塑废气、破碎粉尘、危废暂存废气。其中注塑废气经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其余废气产生量较少,无组织排放。正常运营时,全厂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大气环境功能级别,大气功能可维持现状。
噪声: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周边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有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有废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固废均得到相应合理的处置,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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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型电子变压器、线圈生产项目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河西社区后城200-6号安培磁电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淮安晓牧环保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占地面积为3200平方米,从事小型电子变压器、线圈生产。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电子变压器约5万个、电感线圈约5万个。水环境: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南京白云钢构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后城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后城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尾水最终排入江宁河。
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焊锡烟尘、灌胶/点胶/浸漆烘干有机废气、激光打标烟尘、危废仓库废气。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焊锡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激光打标废气经设备自带烟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单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胶带、边角料、焊渣、研磨废渣、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除尘灰、废滤袋、废漆,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各项固废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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