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江宁)拟对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等2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
邮编:21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 | 江苏省南京市 江宁区汤山街道静文红枫农场4号厂房 | 南京陆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南京伊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拟投资20万元,租赁位于江宁区汤山街道静文红枫农场4号现有厂房建设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项目主要生产原材料:色母粒、PP塑料、尼龙塑料粒子,主要生产设备:注塑机、破碎机、拌料机等,预计年产塑料制品500万件。 | 水环境:本项目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托运至青龙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至索墅东河。本项目废水可以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水环境功能级别,水质功能可维持现状。 大气环境:本项目建成后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注塑废气、破碎粉尘、危废暂存废气。其中注塑废气经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其余废气产生量较少,无组织排放。正常运营时,全厂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大气环境功能级别,大气功能可维持现状。 噪声: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周边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有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有废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固废均得到相应合理的处置,零排放。 | 025-69977052 |
| 2 | 小型电子变压器、线圈生产项目 | 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河西社区后城200-6号 | 安培磁电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 淮安晓牧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占地面积为3200平方米,从事小型电子变压器、线圈生产。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电子变压器约5万个、电感线圈约5万个。 | 水环境: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南京白云钢构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后城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后城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尾水最终排入江宁河。 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焊锡烟尘、灌胶/点胶/浸漆烘干有机废气、激光打标烟尘、危废仓库废气。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焊锡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激光打标废气经设备自带烟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单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胶带、边角料、焊渣、研磨废渣、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除尘灰、废滤袋、废漆,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各项固废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025-69977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