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 派出局信息公开 > 江宁 > 项目环评审查信息 >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金属文件柜生产项目等3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江宁)

文章来源: 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4-15

我局(江宁)拟对金属文件柜生产项目等3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5日——2026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

邮编:2111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金属文件柜生产项目南京市江宁区横溪镇陶吴社区王山路2-1号南京普仕达办公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江苏苏科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于南京市江宁区横溪镇陶吴社区王山路2-1号租赁现有厂房2700平方米建设金属文件柜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金属文件柜生产,预计形成年产金属文件柜5000套的能力。水环境: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陶吴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及表2、表3标准。
大气环境:本项目喷塑过程中产生喷塑粉尘,经喷涂设备收集系统收集后由设备配套滤芯除尘处理,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固化过程中产生固化废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焊接过程中产生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机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其余未收集到的废气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喷塑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相应规定;本项目固化过程中固化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车间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企业边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车间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后可满足《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26年修订版)》中表1中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机油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边角料、收集尘、焊渣、废焊丝、废塑粉、废滤芯、废塑粉涂层、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固废均得到相应合理地处置,零排放。
025-69977052
2配电柜生产项目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官长路78号南京雅涂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苏科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于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官长路78号租赁现有厂房1300平方米建设配电柜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配电柜产品生产,预计形成年产配电柜500套的能力。水环境: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横溪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横溪河。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及表2、表3标准。
大气环境:本项目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燃烧废气一同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处理后的废气最终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喷塑粉尘经喷涂设备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配套塑粉回收机(滤芯除尘)回收,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无组织在车间排放。建设项目固化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车间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企业边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其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同步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相应规定。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车间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后可满足《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26年修订版)》中表1中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边角料、收集尘、焊渣、废焊丝、废塑粉、废滤芯、废塑粉涂层、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固废均得到相应合理地处置,零排放。
025-69977052
3硅钢铁芯、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生产项目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市井路19号江苏宏源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伊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使用现有厂房面积约6500平方米,主要生产原材料:有取向硅钢片、低压柜、高压柜、变压器等;主要生产设备:开料机、倒料机、卷绕机、退火炉等;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开料-带料存放-卷绕-拼装-退火-涂胶-包装。项目建成后,全厂预计形成年产硅钢立体卷铁芯约10000台、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约500台的生产能力。水环境: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的排放。
大气环境: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有退火炉废气、配胶废气、涂胶、固化废气以及危废暂存间废气。退火炉废气、配胶废气、涂胶、固化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由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危废库废气经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根5m排气筒DA004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在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同时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在厂区内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噪声:本项目通过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污染,运营期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沾有化学品的废包装容器、废刷子、废胶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025-69977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