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江宁)拟对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
邮编:21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金属制品生产项目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红旗社区江养线1号 | 南京安济金属制品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投资100万元,租赁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红旗社区江养线1号已建成厂房从事金属制品生产项目,厂房建筑面积约2950平方米,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成型钢、楼承板等金属制品约3150吨。 | 水环境: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接管标准后,接管至三王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周边水塘。三王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大气环境:本项目抛丸粉尘经设备密闭收集后经“高效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入大气;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区域密闭收集后经“管式空气冷却器+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入大气。切割烟尘经移动式工业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其他未收集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气污染物排放可以满足《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废焊丝及焊渣、废钢丸/钢砂、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滤材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漆渣、废油漆包装袋、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过滤介质、废活性炭等所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外排量为零。 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南京市江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进行了备案(备案证号:江宁政务投备〔2025〕1923号) | 025-69977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