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江宁)拟对PTFE新型材料表面改性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2日——2026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
邮编:21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PTFE新型材料表面改性处理项目 | 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地秀路757号 | 南京蓦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苏科咨询有限公司 | 租赁现有房屋约2000平方米,用于PTFE新型材料表面改性处理项目。主要原材料:PTFE过滤膜、PTFE服装膜、PTFE长丝纤维;主要设备:PTFE膜表面涂层机、PTFE膜烘干定型机、倒膜机、PTFE膜贴合机、PTFE膜分切机、绕线机、PTFE长丝纤维烫线机等;主要生产工艺:(1)表面清洁处理--表面涂层--烘干定型--初切收卷--倒膜检验入库;(2)长丝加捻--烫线热定型--收卷--吹线--再收卷检验入库。建设项目达成后,预计年产新型防水PTFE膜材料约100万平方米,年产新型PTFE长丝纤维10吨。 | 水环境: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本项目表面涂层及烘干定型过程的废气收集进入1套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在采取合理的隔声、减振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边角、废包装材料、废抹布、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废包装桶及生活垃圾。其中废边角及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抹布、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各项固废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025-69977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