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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江宁)

文章来源: 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2-09

我局(江宁)拟对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

邮编:2111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锁石社区小东山村南京强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拟在现有厂区内建设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保留现有建筑垃圾生产线,新购置喂料机、风选机等设备用于装修垃圾分拣。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处置装修垃圾10万吨、建筑垃圾15万吨的能力。水环境:项目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无生产废水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大气环境:建筑垃圾破碎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建筑垃圾卸料、堆存、分拣、筛分、风选、出料及骨料装卸工序粉尘经喷雾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应限值要求。建设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噪声:在采取合理的隔声、减振措施后,该项目运行时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叠加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噪声排放对厂界和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废物及废油桶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塑料、木材、金属、轻质可燃物、废布袋作为一般固废委外处理,除尘器集尘及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固废均合理处置,不外排,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025-69977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