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江宁)拟对模具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
邮编:21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模具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青湖东路6号 | 南京明思克精密模塑有限公司 | 南京嘉泽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南京明思克精密模塑有限公司租用南京恒信塑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模具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模具100副、家电配套塑料制品110吨、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40吨、日用品塑料制品30吨的生产能力。 |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水强排水一并托运青龙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达标排入索墅东河,对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废气:本项目CNC加工废气由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器装置收集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电火花加工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精加工废气、破碎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产生的颗粒物量较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通过以上措施减少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建筑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以降低噪声污染,厂周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尘、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含油废金属屑、废切削油、废电火花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油桶、废电火花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有合理去向,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025-69977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