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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武亨环保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江宁)

文章来源: 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2-26

我局(江宁)拟对武亨环保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

邮编:2111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武亨环保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万安村堰埠头南京武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凯泽环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租用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万安村堰埠头建设用地,项目引进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机制砂约50万吨的能力。水环境: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湖熟街道万安社区谈村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项目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洗砂废水等经厂区沉淀池沉淀处理,处理后的水全部回用于洗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本项目生产车间内给料、破碎筛分、风选过程会产生粉尘,粉尘经各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最终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未收集的粉尘,采取车间密闭和喷雾措施后可降尘80%,最终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卸料粉尘、堆场扬尘、运输车辆扬尘、装卸料粉尘采取洒水降尘、原料苫盖、加强管理等措施。有组织及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的限值要求。
噪声:本项目通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不会造成区域声环境功能的下降。
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环卫清运处理。废金属、轻质垃圾、沉淀池污泥、废布袋等外售综合利用处置,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油桶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025-69977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