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 派出局信息公开 > 江宁 > 项目环评审查信息 >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5年12月15日)(辐射)(江宁区)

文章来源: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2-15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9510788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805室固废科

邮编:2111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长三角智能制造与装备创新港(一期)项目110千伏接入业扩配套工程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南京汤山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标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工程新建两回线路,一回T接至110千伏阳后1#线57#塔,一回T接至110千伏阳后2#线45#塔。敷设双回电缆,110千伏阳后1#线T接线电气长0.63km,110千伏阳后2#线T接线电气长0.57km,合计电缆电气长度1.2km,截面630mm2。1、大气:(1)施工工地主要道路和操作场地应用混凝土进行硬化,硬化地面无明显积尘;(2)设置施工围挡,围挡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3)进场施工前建设安装围挡喷淋系统,配备洒水车、雾炮等降尘设备,并按要求开启喷淋、洒水、雾炮等降尘设备;(4)全区域使用6针以上防尘网进行覆盖。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及时清运,未及时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5)挖掘机加装喷淋装置,配备小型雾炮等洒水设备,挖掘过程中进行全程跟随洒水或者喷淋;(6)使用商品混凝土及成品砂浆,严禁露天搅拌砂浆、混凝土。砂浆罐应当用硬质材料密封,并在顶部加装喷淋设备;(7)施工所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张贴环保标识,尾气排放应符合达标排放要求。应使用国VI标准车用汽(柴)油,按规定建立用油台账并留存油料采购进货凭证备查,确保使用的油料可溯源。
2、地表水:(1)施工现场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2)输电线路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3、声环境:(1)优先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第一批)》(四部门公告2023年第12号)中低噪声施工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2)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优化施工机械布置,文明施工;(3)运输车辆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禁止鸣笛;(4)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5)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时段,尽量缩短施工工期,错开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4、固废:(1)施工场地应及时进行清理和固体废物清运;(2)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作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土石方开挖,建议尽量使土石方平衡,对于不能平衡的土石方则应外运存放至相关部门指定的位置,使项目建设产生的垃圾得到安全处置。运营期:1、生态环境:运营期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2、电磁环境:新建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利用屏蔽作用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025-69510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