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江宁)拟对灰土、预拌流态固化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
邮编:21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灰土、预拌流态固化土生产项目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河北社区青赤路 | 南京金时川新型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租赁标准厂房面积约10000平方米,用于灰土、预拌流态固化土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灰土30万吨,预拌流态固化土约20万吨。 | 废气:固化土生产过程中上料粉尘和搅拌投料粉尘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灰土生产过程中上料粉尘经单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拌合投料粉尘经洒水抑尘+喷雾除尘后无组织排放。污泥异味在产地出厂前已做防臭处理,由密闭罐车运至本厂区,到达本厂区后,污泥存储于密闭原料库内单独的污泥库,并定期喷洒除臭剂进行除臭。物料堆存及装卸废气经三面围挡+顶棚苫盖+喷雾降尘+洒水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辆运输废气属于分散流动源,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小,不定量计算。车辆扬尘经洒水抑尘+车辆清洗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通过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合理布局、厂房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A/O池污泥、沉淀池污泥、含水率检测污泥、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布袋返还厂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均得到相应合理的处置,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为了让周边居民以及单位充分了解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以广泛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公开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9日,持续公开期限为5个工作日。符合宁环办〔2021〕14号文要求。 | 025-69977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