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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一加江宁大学城宠物医院项目等3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江宁)

文章来源: 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0-24

我局(江宁)拟对一加江宁大学城宠物医院项目等3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

邮编:2111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一加江宁大学城宠物医院项目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高新园鹏山路9号1栋一区104室一加(南京)宠物医疗有限公司江宁大学城分公司南京润物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租赁现有商铺(建筑面积120平方米),购置手术台、无影灯、麻醉机、制氧机、监护仪等设备建设宠物医院,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形成2000例/年的接诊能力,其中疫苗接种1000例/年、普通诊疗600例/年、手术400例/年。水环境:医疗废水、宠物笼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科学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秦淮河,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宠物粪便、尿液异味通过加强通风,喷洒除臭剂、定期清洗排便和排尿盒,设置新风系统处理;医疗废水处理设备异味通过设施密闭,加强通风,定期投放消毒剂处理;医废暂存间异味通过加强管理,暂存桶加盖密封并及时清理处理;消毒异味主要通过新风系统加强通风换气处理,通过以上措施减少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噪声:经预测分析,在采取合理的隔声、减振措施后,本项目南侧、西侧及北侧院界昼间、夜间噪声仍可以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排放标准,东侧院界昼间、夜间噪声可以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4类排放标准。
固废:员工生活垃圾、动物粪便、尿液和废包装材料由环卫定期清运;医疗废物暂存在医废暂存间并设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桶/袋分类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收集处置,实现零排放。
025-69977052
2土壤及动植物样本检测扩建项目南京市江宁区芝兰路18号2号楼南京因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建筑面积约1119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元,购置主要设备真空浓缩仪、台式低速离心机和电热恒温干燥箱等,用于土壤及动植物样本检测,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检测土壤及动植物样本10万个的能力。水环境:本项目生活污水经生命科技小镇南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后道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水浴废水经小镇南区污水站预处理后接管至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排入秦淮河。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实验过程中挥发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和集气罩收集后通过SDG吸附箱+二级活性炭处理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经预测分析,在采取合理的隔声、减震措施后,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仍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且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不会引起噪声扰民问题。
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外包装、废样品、实验废液、焚烧残渣、废实验耗材、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和废SDG吸附剂;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外包装暂存于固废堆放处,定期外售给资源回收利用单位处理;废样品、实验废液(含前道清洗废水)、废实验耗材、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和废SDG吸附剂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定期交由相关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实现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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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物试剂生产项目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地秀路767号江苏凯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景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拟投资12000万元,租赁南京泰融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从事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生产,建设内容包括:1、研发及年产100万盒体外诊断检测试剂盒、10000台临床检验分析仪器、100万盒科研试剂盒、300万瓶细胞培养基;2、细胞培养及检测、蛋白提取及检测、RNA提取及检测。水环境:本项目废水包括纯水制备废水、注射水制备废水、清洗废水、灭菌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洗涤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软水制备废水经沉淀池纯水制备废水、注射水制备废水、清洗废水、灭菌锅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洗涤废水和锅炉除垢废水依托集聚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生活污水依托集聚区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滨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经屯营河排入江宁河。
大气环境: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挥发性有机废气、酸性废气和投料粉尘。挥发性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甲醛、HCl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2限值要求,三氯甲烷、甲醇、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限值要求。投料粉尘经密闭间负压收集后通过高效除尘系统无组织排放。危废间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危废间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口无组织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如生物安全柜、通风橱、离心机、摇床等设备,噪声经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一般包装废物收集后外售;废纯水过滤材料由供应商回收;废液、初道清洗水、沾染性包装废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生产损耗品、废过滤器、废机油和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固废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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