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 派出局信息公开 > 鼓楼 > 项目环评审查信息 >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省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鼓楼)

文章来源: 南京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2-22

我局(鼓楼)拟对江苏省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鼓楼区中山北路540号下关大厦

邮编:21001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江苏省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

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300号

江苏省人民医院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本项目在保障紧急救援床位资源的基础上,整合院内其他分散的紧急医学业务功能,对现状1号楼、3号楼和12号楼进行功能改造,新建应急物资转运平台,配置教学科研、现场救治、医疗诊治等仪器设备,建设紧急医学信息化软硬件系统,全面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

水环境:本项目不新增医务等工作人员,项目建成后院区整体减少床位167张,不新增废水排放量。项目产生的废水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次氯酸钠”二级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管网。

大气环境:本项目废气包括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实验室废气和静脉配置中心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通过排烟竖井排至1号楼裙房屋面27 m排气筒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机械排风抽至地面高度为2 m的排放口排放。实验室和静脉配置中心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号楼主楼屋面78 m排气筒排放。

噪声:合理布局噪声源,采用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1类和4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包装物、输液袋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025-83235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