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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高淳)

文章来源: 高淳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9-08

经审查,202595日我局(高淳)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98-20259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京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5-56821767

通讯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

邮编:2113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1

关于对南京向美导视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导视系统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高)建〔202533

2025-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