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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高淳县金谷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增设撬装LNG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高淳)

文章来源: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11-03

 

我局(高淳)拟对高淳县金谷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增设撬装LNG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03日-2026年11月0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

邮编:2113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增设撬装LNG项目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87号高淳县金谷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朗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金谷加油站基础上增设1座50立方米卧式LNG撬装储罐设施,设置1台潜液泵、1台双枪加注机、1台卸车增压气化器、1台EAG加热器,1套压缩空气系统,增加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为二级油气合建站,LNG加气设计规模为1万立方米/天。(1)大气环境
本项目卸油、加油、储油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4米高排气筒排放。BOG废气统一收集后通过5米高放空管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限值要求。废气排放对周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接管至南京荣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箱式LNG撬装设备、撬装空压机、加气机、洗车机,本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清罐废液、废油泥、废膜组件、沉渣和生活垃圾。其中,沉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委托专业清淤单位处置。清罐废液、废油泥、废膜组件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立即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站内贮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025-56821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