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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地球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塑胶颜料及相关制品制造等生产项目等3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高淳)

文章来源: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3-25

我局(高淳)拟对江苏地球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塑胶颜料及相关制品制造等生产项目等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0325-202603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

邮编:2113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塑胶颜料及相关制品制造等生产项目江苏省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沧溪路28号江苏地球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安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拟投资10000万元建设“塑胶颜料及相关制品制造等生产项目”,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沧溪路28号,利用现有厂房面积约2688平方米进行内部改建。新建14条色母粒生产加工线,购置密炼机、双螺杆等设备16台套。本项目产品为塑料预分散颜料母粒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0吨生产能力。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预加工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效率为90%),采用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系统(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密炼废气、挤出废气和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为90%),采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为90%)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各项废水经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置后,达标尾水排入官溪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措施后,项目噪声排放四侧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置一般固废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贮存。本项目新建一座危废库(占约7平方米)进行危废的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相关规定要求以及进行危险废物的贮存。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和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处置;废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和不合格品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025-56821767
2明胶果汁软糖生产基地项目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秋园路17号食品产业园1幢江苏欧贝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安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拟投资23000万元建设“明胶果汁软糖生产基地项目”,该项目利用现有厂房面积约13566.96平方米厂房进行内部改建。购置螺杆机、干燥机、熬煮机、吹粉系统等设备105台,计划建设5条软糖油模生产线,2条软糖粉模生产线,本项目产品为明胶果汁软糖,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0吨以上生产能力。(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混合、调色、注模和脱模工段产生的颗粒物通过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浓水和清洗废水接管至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达到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各项废水经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置后,达标尾水排入官溪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措施后,项目噪声排放四侧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置一般固废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贮存。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除尘器集尘和废布袋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不合格品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纯水制备废膜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
025-56821767
3年产30万台永磁同步电机及周边零部件生产项目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紫荆大道8号南京大井电气机械有限公司南京安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拟投资51000万元建设“年产30万台永磁同步电机及周边零部件生产项目”,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紫荆大道8号,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0亩,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新建25条永磁同步电机及周边零部件生产加工线,购置加工中心、自动化组装等设备221台套。本项目产品为永磁同步电机、刹车来令片、齿轮、电机轴、机械刹车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万台永磁同步电机的生产能力。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抛丸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静电喷涂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烘干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19米高的排气筒(DA004)直接排放;高频废气和压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灌胶、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各项废水经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置后,达标尾水排入官溪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措施后,项目噪声排放四侧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置一般固废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贮存。本项目新建一座危废库(占约10平方米)进行危废的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贮存。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除尘器集尘、废布袋、铁屑(未沾染主轴油和切削液)、废边角料(未沾染切削液)、不合格品和废钢丸收集后外售处置;废主轴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铁屑(沾染主轴油和切削液)、废边角料(沾染切削液)、废切削液、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防锈油、废油和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025-56821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