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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5年10月28日)(辐射)(高淳区)

文章来源: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0-28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028日-20251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57338719

通信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

联系人: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局 固辐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华能高淳桠溪126兆瓦渔光互补综合项目(110kV升压站)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桠溪街道芜太村

华能南京高淳新能源有限公司

南京朗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110kV升压站户外式布置,电压等级110kV/10kV,主变压器1台,容量120MVA

升压站内同步建设35kV站用变、35kV接地变电阻、事故油池,35kV开关室、10kV开关室、监控室、二次设备室,35kV SVG无功补偿装置、10kV SVG无功补偿装置,10kV开关柜、二次设备等,以及备品备件间、化粪池、污水调节池、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一体化埋地消防泵房及水池、综合楼等。

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噪声、扬尘、废水、固废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废水。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扬尘:施工工地主要道路和操作场地应用混凝土进行硬化,硬化地面无明显积尘;设置施工围挡,围挡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进场施工前安装围挡喷淋系统,配备洒水车、雾炮等降尘设备,并按要求开启喷淋、洒水、雾炮等降尘设备;易起尘区域使用防尘网进行苫盖,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及时清运,未及时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挖掘机加装喷淋装置,配备小型雾炮等洒水设备;使用商品混凝土及成品砂浆,严禁露天搅拌砂浆、混凝土。

2)废水污染物: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到回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绿化、车辆清洗、洒水防尘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托运至南京市高淳区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桠溪污水处理分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未经处理严禁外排、倾倒等行为。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3)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主变压器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

4)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做到日产日清,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送至指定建筑垃圾堆场或回收利用,不可利用废弃土石方送至当地指定弃土场处置,做好围挡、苫盖进行妥善处理;沉淀池沉渣与建筑垃圾一起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或回收利用纳入市政建筑垃圾系统处理,不得随意堆放或丢弃。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委托有能力单位对污泥进行清掏、转运、处置,不在站场内贮存;废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站内贮存。

5)噪声: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限制车流量和车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合理布局;设置施工标志牌;合理设置运输路线,尽量绕开村庄、学校等敏感建筑物等。运营期设备选型时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各噪声设备铺设橡胶垫减振或加强设备固定,站内建筑物合理布局,站场边界建设砖砌围墙。

6)生态环境: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增强其生态环保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天土建施工;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