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发表时间:2026-05-16 17:0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1、本次补贴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补贴范围共四类,分别为:
(1)第一类、仅淘汰本市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货车。具体条件为:2025年6月30日(含)前已在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未取得过《道路运输证》或2025年6月30日(含)前《道路运输证》已注销,车辆类型为中型货车或重型货车(含牵引车),排放标准为国四的机动车。不包括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等。在政策实施期内,淘汰车辆经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或海关出口,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注销登记,可以申请淘汰补贴。报废车辆距离国家强制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不享受本次淘汰更新补贴政策。
(2)第二类、淘汰本市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货车并更新购买新能源货车新车。符合“第一类”申请淘汰补贴条件的,同一所有人更新购买新能源货车新车、取得本市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的,可以申请新能源替代补贴。更新购买的新能源货车应为纯电动或纯氢燃料电池,车辆类型为中型或重型。仅购买新能源货车的,不享受本次淘汰更新补贴政策。同一所有人新购买新能源货车数量超过淘汰数量的,多出部分不享受本次淘汰更新补贴政策。
(3)第三类、仅淘汰本市工业企业国一国二排放标准叉车、装载机、挖掘机。具体条件为:2025年6月30日(含)前已在本市生态环境部门编码登记,所有人为在本市的工业企业,机械类型为叉车、挖掘机或装载机,排放标准为国一或国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政策实施期内,淘汰机械经有资质的报废非道路移动机械回收拆解企业报废,并在本市生态环境部门完成注销编码登记的,可以申请淘汰补贴。
(4)第四类、淘汰本市工业企业国一国二排放标准叉车、装载机、挖掘机并更新购买新能源机械。符合“第三类”申请淘汰补贴条件的,同一所有人更新购买新能源机械新机,取得在本市开具的机械销售发票,并在本市生态环境部门完成编码登记的,可以申请新能源替代补贴。更新购买的新能源机械应为纯电动或纯氢燃料电池,机械类型为叉车、装载机或挖掘机。仅购买新能源机械的,不享受本次淘汰更新补贴政策。同一所有人新购买新能源机械数量超过淘汰数量的,多出部分不享受本次淘汰更新补贴政策。
2、补贴实施时间范围?
答:补贴实施时间从2025年7月1日(含)开始,2027年6月30日(含)前截止。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受理补贴申请,补贴资金总额提前用完的,受理截止时间将相应提前。淘汰老旧非营运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购置新能源货车和机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和新机械编码登记、申请补贴资金等,均需要在补贴实施时间内完成。其中符合补贴范围的国一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注销环保编码登记,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拆解报废和补贴申请,逾期不予补贴。
3、车辆提前报废时间如何计算?
答:车辆提前报废时间为强制报废日期减去实际报废日期。车辆实际报废日期以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出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
4、购买新车、新机械的所有人和淘汰旧车、旧机械的所有人必须是同一人吗?
答:是的,新购置新能源货车、机械的所有人和淘汰旧车、旧机械的所有人必须为同一人。
5、购买新车、新机械的数量可以多于淘汰旧车、旧机械的数量吗?
答:不可以,同一所有人新购买新能源车辆、机械的数量超过淘汰数量的,多出部分不享受本次淘汰更新补贴。
6、补贴的新能源车辆、新能源机械是否包括混合动力?
答:不包括。仅补贴更新为纯电、纯氢燃料电池,不补贴更新为混合动力、拖电式、甲醇燃料等。
7、仅购买新能源货车、新能源机械,是否可以享受补贴?
答:不享受。所有人没有淘汰符合条件的旧车、旧机械,仅购买新能源货车、机械的,不享受本次淘汰更新补贴。
8、淘汰旧车、旧机械和购买新车、新机械,是否有时间先后顺序要求?
答:没有时间先后顺序要求,可以先报废,也可以先购买。但是淘汰老旧非营运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购置新能源货车和机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和新机械编码登记、申请补贴资金等,均需要在政策实施时间内完成。
9、工业企业如何进行界定?
答:工业企业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属于工业行业的企业。在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行业代码前两位为06-46的企业属于工业企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0、车辆和机械的排放阶段如何判断?
答:国四排放标准货车主要为2013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之间生产的柴油货车,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间生产的燃气货车,具体以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https://info.vecc.org.cn/ve/index)。国一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为2009年9月30日及以前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为2009年10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之间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具体以生态环境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11、货车车型如何进行判断?
答: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车辆类型为货车大类,不含场内使用的无牌照车辆、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等。具体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12、货车营运性质的判定标准?
答:营运货车是指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有效的《道路运输证》的货车,非营运货车是指前述范围以外的货车。具体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13、是否可以叠加享受“两新”政策补贴?
答:不叠加。本次补贴不包括“两新”政策支持范围内的车辆和机械(邮政快递车、建筑施工作业和环卫领域等专项作业车辆和机械),以及已从其他渠道享受国家政策相关奖励或补贴的车辆和机械。
14、怎么办理补贴申领?
答:登录“宁企通”网站(https://nqt.nanjing.gov.cn),实名注册账号。在“政策申报”频道,对应选择“南京市老旧非营运货车淘汰更新补贴申请”项目或“南京市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补贴申请”项目。根据提示填写补贴申请信息,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
15、补贴是以什么形式发放?
答:补贴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在“宁企通”网站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查异议不属实的,通过“宁企通”发放补贴资金至申请人提供的有效银行账户。
16、如何确定申领补贴的先后顺序?
答:“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根据当次申请提交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当日3位流水号,自动生成“申请编号”作为判断申领补贴先后顺序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