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8505126(政务大厅)/83630862 通信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 联系人: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特种压力设备扩产项目(迁建固定式X射线探伤项目) | 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华商路36号 | 南京麦驰钛业有限公司 | 南京伊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因生产线全部搬迁至新厂区,新厂区生产的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需要进行无损检测,南京麦驰钛业有限公司拟在新厂区生产车间1的东北部建设1座固定式X射线探伤房(包括曝光室及辅房),并将原厂区探伤房内4台X射线探伤机搬迁至本项目探伤房中使用,同时新增2台X射线探伤机及1台DR检测系统(型号:HT320DR,最大管电压320kV,最大管电流22.5mA,最大功率为1800W)。 | 主要环境影响: 辐射:探伤机、DR检测系统开机检测时产生X射线。 废气:探伤机、DR检测系统开机检测时,会产生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受照有效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相应的剂量限值要求。 (二)曝光室所有工件门及人员门均拟设置与探伤机及DR检测系统高压联动的门-机安全联锁装置;拟在曝光室所有工件门及人员门的门口及内部拟设置带有“预备”“照射”状态的工作指示灯及信号意义的说明,照射状态指示装置与探伤机及DR检测系统联锁;门-机联锁装置、声音提示装置和工作指示灯应定期检查,确保有效;曝光室所有工件门及人员门均拟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中文警示说明,用于提醒无关人员勿在其附近出入和逗留;拟在操作台处设置钥匙开关,操作台及曝光室内部四周墙壁上拟设置急停按钮及标签,确保出现紧急事故时,能立即停止照射。所有工件门及人员门均拟设置紧急开门按钮,确保发生事故时,人员能够逃离事故现场。探伤房曝光室迷道内拟配备监视监控装置和固定式场所辐射探测报警装置。公司本项目沿用原厂区已配置的1台便携式X-γ剂量率仪和6台个人剂量报警仪,用于对瞬时辐射剂量率的实时报警及探伤房周围环境辐射水平检测。 (三)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五)配备个人剂量报警仪及环境辐射剂量巡测仪,定期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进行检测,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