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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5年9月2日)(辐射)(雨花台区)

文章来源: 雨花台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9-02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日-2025年9月8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传真:025-52873379

通信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普德村路120号

联系人:南京市雨花台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10kV大梅#1、#2线#01至#05塔杆线迁移下地工程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

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麒羽科技有限公司

(1)将现有110kV大梅#1、#2线#01杆塔至110kV梅山矿业变电站现有门架间架空输电线路进行迁改。迁改后输电线路路径长约0.834km,其中地下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804km(新建电缆通道长约0.087km,利用现有电缆通道长约0.717km),敷设双回110kV地下电缆;恢复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03km,采用单回路架设,新立电缆终端门架2个。

(2)拆除现有大梅#1线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707km,拆除现有大梅#2线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719km,拆除现有杆塔6基;拆除现有地下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047km,拆除现有电缆通道长度约0.038km。

线路施工期的污染因子主要为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土地占用及地表植被破坏等,运行期为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噪声。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1)噪声:①施工单位应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中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②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尽量减少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2)扬尘: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责任管理制度,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施工工地四周设置硬质密闭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3)废水:①将施工废水集中,经临时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②施工期间禁止向周边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4)固废:①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堆放收集。②项目拆除的杆塔、导线及附属金具等由建设单位进行回收。5)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平整地面;

二、运营期。1)生态环境:运行期应加强巡检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造成破坏。2)电磁环境:架空线优化导线相间距离及导线布置,可有效降低线路运行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同时在线路沿线设置警示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