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玄武)拟对新庄立交缓堵改造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39-2号
邮编:210018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新庄立交缓堵改造工程 | 江苏 省 南京 市 玄武 区 /街道 新庄立交 |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新庄立交缓堵改造工程实施范围:起自现状九华山隧道,止于玄武大道,路线全长约757.1m。工程实施内容:(1)新建九华山隧道往玄武大道方向匝道(P匝道),长约570m;(2)拼宽既有环形匝道(C匝道),长约187.1m;(3)配套改造工程:地面道路恢复、绿化景观恢复、照明设施恢复及管线迁改等。项目计划总投资18193.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67万元。 | 声环境: (1)施工单位必须在进场施工十五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期限和使用的主要机具、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 (2)昼间施工时也要进行良好的施工管理和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以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相关标准;确实需要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提前3日向所在地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3)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故障而导致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4)根据《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要求,应合理确定工程施工场界。在环境敏感点相邻区域安置施工机械时,应设置隔声屏障,或者采取临时性的降噪措施来保护敏感目标。避免强噪声、振动大的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 (5)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料运输时,注意调整运输时间,尽量在昼间运输。在途经环境敏感目标附近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6)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7)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根据有关规定在施工场地边界设置噪声在线监测设备,发现施工噪声超标并对学校师生产生影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8)在施工进度组织方面,通过合理组织以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造成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加强与施工点周围居民和单位的沟通和联系,讲清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做好受影响群众的思想工作。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增强作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科学组织、文明施工。 大气环境: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同时要求施工前需向环境管理部门申报,当遇到重污染天气情况时,施工工地必须停止。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江苏省重点行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指导意见(试行)》(苏环办〔2021〕80号),本项目应当落实物料装卸、运输、存储以及施工作业环节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在工地主要出入口及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区域,安装环保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将扬尘监测数据传输至现场管理机构的监管平台。 (1)建设单位应当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并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报施工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开工前15日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施工阶段的扬尘排放情况和处理措施。保证扬尘污染控制设施正常使用,确需拆除、闲置扬尘污染控制设施的,应当事先报经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避免施工造成长时间地表裸露,引起扬尘,影响空气质量。施工工地按照规范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尤其是在敏感保护目标路段,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0m。 (3)施工场地内主要通道进行硬化处理,对裸露的地面及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进行覆盖。 (4)沿线进出道路应及时进行洒水处理、保持路面湿润。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至少自备2台洒水车,一般每天可洒水两次,上午和下午各一次,但在干燥炎热的夏季或大风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 (5)工程砂石料场砂石、灰土等易起尘物料不宜堆放时间过长,施工进行过程中应该制定详细的进度计划,按照进度安排合理设置砂石料场物料堆放量。 (6)施工场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堆场,应合理安排位置,并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栏,施工料场等临时占地设置于征地范围内,减少起尘量,并采取加盖篷布等表面抑尘措施。 (7)运输车辆应当密闭,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不得超载,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 (8)制定合理的渣土运输路线,项目弃土运输路线不得经过区域主干道,运输路线尽量避免选在居民区密集区,在07:00~22:00时间段内,禁止渣土车辆运输,需要调整禁行时间和区域的,由相关部门批准并公布。配备洒水车,对渣土运输路线增加洒水抑尘次数,配备专门的渣土清扫车和人员,对运输线散落的渣土及时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清洁。 (9)土方工程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压尘措施,缩短扬尘操作时间。 (10)对尾气排放严重超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应更新尾气净化装置,提倡使用高清洁度燃油,抑制汽车尾气污染。 (11)加强施工管理,提倡文明施工、集中施工、快速施工。 (12)项目开工前,施工现场每个标段应在工地主出入口和扬尘重点监控区域处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联网,设备性能应符合相关监测标准要求。施工过程中应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在线监测数据准确、科学。项目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实行“十达标一公示”,扬尘控制做到“六个百分百”,即工地“围挡、硬化、覆盖、冲洗、保洁”达标,并设立扬尘防治公示牌;工地周边100%围挡,裸露场地100%覆盖,场地主要道路100%硬化,出入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出场。并要求建立施工场地扬尘治理管理体系和考核机制,通过考核提高施工场地扬尘治理监管水平。 水环境: (1)管理措施 ①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施工营地 禁止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范围、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内设置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应设置遮雨和截流设施,防止雨水冲刷物料进入地表水体。 ②制定严格的施工管理制度 设置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严禁乱丢乱弃;严禁向沿线的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生活垃圾、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③配备必要的防护物资 施工材料堆场应配备有防雨篷布等遮盖物品,防止雨水冲刷。 ④落实“品质工程”施工要求 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提升基础设施品质,推行现代工程管理”,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努力打造“品质工程”要求。加强设计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全面推广施工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 (2)工程措施 ①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②施工废水处理措施 施工场地内设置截水沟、隔油池、平流沉淀池、清水池和泥浆沉淀池。 截水沟布置在停车场、材料堆场的下游,截留施工场地内的雨水径流和冲洗水,引入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 砂石料冲洗废水经平流沉淀池处理后贮存在清水池中,首先循环用于下一轮次的砂石料冲洗,其余用于施工现场、材料堆场、施工便道的洒水防尘和车辆机械的冲洗;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贮存在清水池中,用于车辆机械的冲洗或场地洒水抑尘。本项目施工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通过隔油和沉淀处理后,可以有效削减废水中的污染物浓度,达到用于冲洗砂石料的水质标准,可以循环用于施工生产。 车辆冲洗含油废水先进入隔油池,隔油池处理和其他施工废水一起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层清液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去油率可达90%,SS去除率可达80%以上。 ③施工场地防护措施 材料堆场上部设置遮雨顶棚、四周设置围挡、底部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处理或铺设防渗膜,防止雨水冲刷及下渗对水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 (1)施工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处置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同时要求承包商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养成不乱扔废弃物的良好习惯,以创造卫生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管理人员,对渣土垃圾的处置实施现场管理。 (3)建设中用到的建材堆场建议设在占地范围内暴雨冲刷影响小的地方,并远离水体,在堆场四周挖明沟、沉沙井,设挡墙等,防止被暴雨冲刷进入水体。 (4)施工期产生的泥浆集中收集,及时由封闭罐车抽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严禁排入水体。 (5)渣土运输实行全密闭化运输,城管部门会同交管、质监、交通等部门制定全密闭化改装的验收标准。运输企业改装车辆应当选择符合国家要求、具备密闭化改装能力的改装厂进行全密闭改装,确保全密闭装置达到防止遗撒、扬尘的要求,并经过公安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 (6)运输渣土车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道路运输营运证、车辆行驶证;安装限速装置、封闭裙边。转弯、倒车视频影像系统或雷达报警装置运转正常;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具备完整、良好的渣土分类运输设备和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按照规定喷印所属企业名称、标志、编号、反光标贴及放大号牌,车身颜色醒目且相对统一。 (7)渣土运输实行集中运输方式,渣土运输企业应当配备安全员、配置引导车,引导车应配置醒目标识。渣土运输时,渣土运输车辆须由引导车、安全员引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速度行驶,不得单车运行。渣土运输车辆实行限速行驶,最高不得超过50km/h。在07:00-22:00时间段内,禁止渣土车辆运输。需要调整禁行时间和区域的,由相关部门批准并公布。 (8)建设单位在处置渣土前,应优先考虑回填再利用,剩余部分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渣土处置许可,提交渣土处置方案,提供建设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运输期限、种类和数量,渣土运输污染防治措施等,并按照规定缴纳处置费。 (9)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渣土运输处置公示牌,标明运输企业名称以及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环境保护部门等投诉电话;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保证车辆冲洗干净出场;渣土不能在四十八小时内清运的,应当采取全覆盖等措施控制扬尘。 (10)城管部门依法做好渣土处置作业的管理;交管部门强化对渣土运输车辆及从业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住建委加强对建设和施工单位的管理,强化施工现场内部监管确保渣土车落实规范装载、车辆冲洗、防尘降尘等措施;环保、水利、交通、地铁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建设单位遵纪守法,规范渣土处置行为。 (11)建设单位应强化对自有场地、工地的监管,严格执行“四有两不”规定(有工地围挡、有硬质地面,有冲洗设施,有门前保洁措施,渣土运输车辆装载不超高,车轮车身不带泥)。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措施 废油泥等危险废物,需妥善收集、贮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施工现场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点的环境管理要求如下: 1)贮存点应具有固定的区域边界,并应采取与其他区域进行隔离的措施; 2)贮存点应采取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扬散等措施; 3)贮存点贮存的危险废物应置于容器或包装物中,不应直接散堆,并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等,采取防渗、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或采用具有相应功能的装置。 4)贮存点应及时清运贮存的危险废物,实时贮存量不应超过3吨。 生态环境: (1)土地资源保护措施与建议 建设单位应要求各施工单位在各自标段内工程达到环保“三同时”要求后,方可撤离现场;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队伍的环保意识,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做到永临结合;工程材料、机械等应定置堆放,运输车辆应按指定路线行驶;施工人员进场后,立即进行生态保护教育,严格施工纪律,不准踩踏、损毁征地范围之外的庄稼和草木,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自觉树立保护生态和保护植被的意识。 (2)植物资源保护措施与建议 ①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保护好施工场地周围植被。临时工程应进行整体部署,不得随意布设,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工程建筑,清理平整场地,复垦还耕或绿化。 ②根据“适地适树”的原则,在征地范围内栽植适宜的乔、灌、草植物,用于绿化防护和生态环境恢复,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园林绿化方式,增强景观效果,美化环境。其中,落叶乔木与常绿乔木的比例为1:2~2,乔木和灌木的比例为1:3~6;草皮面积(乔灌木投影范围除外)不高于绿地总面积的30%。根据植物特性和观赏作用合理配置植物群落,提倡种植乡土树种,提高一次存活率。 ③加强野生珍稀保护植物科普宣传和环保教育,应在施工前对其较常见路段进行调查,做好种群分布记录,在场地平整前尽量对施工界限内的植物做好移栽工作,避免工程施工对其破坏,保障野生植被资源不受损害。 (3)临时工程防护措施与建议 本项目施工营地主要包括办公区、生活区,材料堆场、临时堆土场、停车场和钢筋加工场。在施工建设期间,由于施工机械及人为活动频繁,埋压和扰动破坏了原生地貌及植被,施工场地的硬化及残留的废砂石,都将使土壤结构发生变化,土地生产力降低。因此,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在工程施工期间和施工结束后,都须实施有效的植被恢复措施。 (4)生态补偿措施 本项目生态补偿措施主要为绿化补偿措施,分主体工程和临时工程分别进行。 ①主体工程绿化补偿 在红线范围内匝道栽植适宜的乔、灌、草植物,用于道路防护和生态环境恢复,可逐渐弥补植物生物量的损失。 ②临时工程绿化补偿:施工结束后原貌恢复并移交。 环境管理: ①与施工单位签订环保专项合同作为总合同的一部分内容,提出要求明确责任,监督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施工粉尘、施工机械尾气、施工噪声和废水排放对大气、地表水及声环境的污染。 ②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定期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收集和处理废弃土方和生活垃圾。 ④项目建成后,应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环境恢复情况。 营运期: 大气环境: (1)加强道路路基边坡绿化带的日常养护管理,缓解机动车尾气排放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 (2)加强道路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保障道路畅通,提升道路的整体服务水平,使行驶的机动车保持良好的工况从而减少污染物排放。 (3)加强机动车管理,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的通行。 (4)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减少路面扬尘。 水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关注路面径流的污染防治。 针对路面径流,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排水系统设施的维护管理,定期对路面排水系统进行清疏和维护,确保排水系统畅通。 声环境: (1)全线采用低噪声路面,加强通车后的养护工作,经常维持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增大。 (2)加强对机动车的管理,严格执行车速限制标准,在道路两侧安装测速仪器,防止路面车辆超速行驶。 (3)加强沿线道路绿化;另在营运期间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机动车噪声控制与道路交通管理,加强对道路的养护。 (4)在施工期已完成低噪声路面等工程措施,可有效减少运营期间车辆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5)对运营远期超标的敏感点预留一定降噪费用,用于中远期跟踪监测南京林业大学,以确保其中远期声环境质量达标。具体监测计划可结合地方交通网络监测计划联动实施执行,以便后续降噪措施的落实及补充完善。 固体废弃物: 运营期道路本身无固体废物产生,驾乘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依托沿线环境卫生设施收集,未被妥善投放的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扫,并妥善转运和处置。 环境风险: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风险源为过往车辆携带的燃油,如发生碰撞事故,可能引发泄漏或火灾等次生灾害,对环境造成污染。为有效控制环境风险,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源头控制与路线规划 危化品禁止通行:本项目紧邻玄武湖隧道、九华山隧道,为了保障相关路段的安全以及玄武区市区的安全,南京交警对过境的危化品车辆实施了严格的“绕行”政策。新庄立交缓堵改造工程属于全天候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的区域。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禁行管理。 路线优化:引导危化品车辆绕行,避开生态敏感区和人口密集区。 (2)公路工程防护措施 事故应急池/导流沟设置:在桥梁、隧道口或低洼路段设置事故应急收集池,确保泄漏液体不直接排入雨水管网,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车辆收集后转运。 路面排水系统:完善雨水收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防止受污染雨水直排入河。 在桥梁、隧道两端设置警示标志,提醒驾驶员提高警惕,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在桥梁两侧设置防撞护栏,减轻碰撞事故的严重程度,从而降低泄漏事故发生的概率。 (3)监控与预警系统 视频监控:全路段覆盖高清摄像头,重点监控危化品车辆。 (4)应急管理体系 ①建立交通、环保、消防、医疗部门的联动机制。 ②道路运营管理部门配备吸附棉、中和剂、堵漏器材等应急物资,同时按照区域专项应急预案内容定期开展危化品泄漏应急演练。 ③运营单位应当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将本段道路纳入区域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 (5)应急处置措施 ①发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后应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配合事故方及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路段封闭围挡,疏散沿线人群。 ②发生燃油泄漏及火灾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运营单位做好应急救援配合工作,视情况分别采取切断泄漏源、灭火、封堵排水系统、喷雾水枪稀释驱散油气等处置措施。 环境管理计划: ①项目转入运行期,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 ②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由道路运营单位定期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排除故障,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 ③制定环境自行监测计划,由运营单位委托当地环境监测机构对沿线声环境进行监测,并归入日常管理台账。 ④加强道路沿线的绿化管理。 | 025-84526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