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 派出局信息公开 > 栖霞 > 项目环评审查信息 >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集中式光伏发电等2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栖霞)

文章来源: 栖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10-22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华能零碳园区100MW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红枫地块、新合村地块等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占地面积约726120平方米,总投资50000万元,建设华能零碳园区100MW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建设2座开关站(保留一块开关站预留用地)。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1)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场区洒水抑尘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
(2)废气:土石方尽快清运、场地恢复植被;物料覆盖篷布、场地洒水抑尘;设置临时围挡;出场车辆冲洗干净等。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声源的噪声强度;加强施工噪声监督管理;加强人员教育、环保意识;设置临时围挡等。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中可再生利用的部分回收出售给废品站,不可再生利用的部分清运至填埋场处理。挖方过程中未能全部回填产生的弃土运至指定场所处置。固体废物外排量为零。
运营期:
(1)废水: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2)废气: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产噪设备的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开关站边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运营期损坏更换的及使用寿命到期后更换下来的光伏组件,由设备厂家直接回收。固体废物外排量为零。
025-85574050
2车载屏幕零件及手机零件加工项目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广月路30-06号十月公社科技创业园S09栋南京宁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苏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拟购置圆刀机、分条机、分切机、平刀机等国产设备30台,引进2.5D检测线、AOI检测线等进口设备4台,建设车载屏幕零件及手机零件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保护膜12000万片、PET薄膜24000万片、SCF复合功能膜36000万片、铜箔24000万片、防爆阀PET薄膜36000万片、盖板11000万片的能力。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仙林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经仙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的C标准后由九乡河排入长江。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分切粉尘和模切粉尘经洁净车间的局部负压密闭收集系统收集后通过洁净车间空调系统自带的初效过滤器+中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复合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圆刀机等产噪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边角料、非沾染性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过滤材料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外排量为零。
025-85574050

我局(栖霞)拟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等2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邮编:21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