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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靶向药酯化单元催化材料研发等2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栖霞)

文章来源: 栖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11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AI驱动的新一代抗体和细胞治疗药物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平台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B5栋1、2楼南京康和细胞基因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租赁建筑面积约3072平方米,主要从事样本储存以及细胞研发、制备,建成后企业具备年储存量100万份样本,细胞研发、制备10万份的制备能力。本项目实验室等级为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P2级),不涉及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出租方废水处理装置预处理,满足接管标准后接管至仙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九乡河,最终汇入长江。
仙林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C标准。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臭气浓度等,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表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引风机等产噪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外包装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实验废液、废耗材、废样品、废活性炭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外排量为零。
025-85574050
2靶向药酯化单元催化材料研发项目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仙林大学城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C6栋506室新鼎承(南京)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瑞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鼎承(南京)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栖霞区,企业现有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C6栋507、508、509室,建筑面积为1168m2,进行医药研发项目,项目内容为新型肿瘤靶向药技术研发及技术转让与咨询服务等相关业务,主要研发新型肿瘤靶向药物二丁基羧酸衍生物、二甲基羧酸衍生物。该项目目前已取得环评批复并完成验收,正常运营中。企业拟承租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C6栋506室,建筑面积为314.5m2,进行靶向药酯化单元催化材料研发项目的建设。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对策:
废气:本项目实验室废气、试剂储存废气、危废库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到的实验室废气、试剂储存废气、危废库废气在实验室内无组织排放。废气得到有效处置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清洗废水(不含初次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依托园区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一并接管至仙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项目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噪声:建设项目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噪声消声、减震措施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对厂界噪声影响小。经预测,厂界噪声能达到《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26年修订版)》中2类标准,故建设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废包装材料(未沾染试剂)、废包装材料(未沾染试剂)收集后外售或综合利用;实验废液、初次清洗废水、废包装容器(废试剂瓶、内包装等)、废样品、废活性炭、废一次性实验用品(废手套、注射器、滴管等耗材)收集后暂存危废库,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固废均得到了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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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栖霞)拟对靶向药酯化单元催化材料研发等2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1日-2026年9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邮编:21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