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秦淮)拟对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莫愁路院区科研综合楼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秦虹路1号510室
邮编:210022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莫愁路院区科研综合楼改造项目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莫愁路天妃巷123号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莫愁路院区内 |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对莫愁路院区5号楼进行改造,除一层MR机房区域、地下一层人防地下室、各层电梯间外,其他部分功能整体改造为科研用房,改造面积5988.56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室内功能布局调整、室内给排水、电气、空调、智能化、消防、结构加固、实验室专项等。 | 水环境: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经院区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接管至江心洲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长江。 大气环境: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实验室废气、饲养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及食堂油烟。实验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甲醛、甲醇、酚类、三氯甲烷、二氯甲烷、二甲苯、氯化氢和硫酸雾,有组织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经一级SDG吸附+一级活性炭吸附+一级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实验室废气,饲养间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因子为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经负压收集后经一级活性炭吸附+一级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密闭收集后依托现有水吸收+生物滴滤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8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依托现有1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楼顶排气筒排放。 噪声:项目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合理布局,经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厨余垃圾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纯水制备废过滤膜属于一般固废,由供应商更换后回收带走;废高效滤芯、废化学品包装瓶、实验室废液及首道清洗废液、废实验耗材、废样本(含动物尸体)、废活性炭、废培养基、废UV灯管、废吸附剂、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垫料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无 | 025-84628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