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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行政处罚信息(2025年8月27日)

文章来源: 环境保护与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5-08-28

序号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处罚事由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居民身份证号
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法定代表人姓名
1

2025-38- 盛元科技发展(南京)有限公司.docx

盛元科技发展(南京)有限公司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盛元科技发展(南京)有限公司91320191MA7CTTLU7L1、责令改正;
2、处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贰佰元整(¥55200元整)。
2025.8.27杨杰
2

2025-40- 安徽柏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docx

安徽柏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安徽柏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91340521MA2MQXA5741、责令改正;
2、处罚款人民币叁拾捌万玖仟柒佰元整(¥389700元整)。
2025.8.27尹柏叶
3

2025-46- 江苏林堃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docx

江苏林堃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江苏林堃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321102MA21EN1L921、责令改正;
2、处罚款人民币捌万壹仟肆佰元整(¥81400元整)。
2025.8.27范丹丹
4

2025-52 南京帆顺包装有限公司.docx

南京帆顺包装有限公司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三项“禁止下列污染水环境的行为:(三)非法转移倾倒,采取稀释或者渗漏方式排放废水、废液。”罚款《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三)非法转移倾倒,采取稀释或者渗漏方式排放废水、废液的。”南京帆顺包装有限公司9132019376819106XQ1、责令改正;
2、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2025.8.27沈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