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5-57236168 通信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人: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环污科 |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南京懿能达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50台工业冷冻设备及制冷设备生产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5〕49号 | 2025.8.21 |
2 | 关于南京智仁新材料有限公司南京智仁航空航天用新型高温合金及复合粉末材料年产500吨生产基地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5〕50号 | 2025.8.28 |
3 | 关于星辰智谷创新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追觅科技智能大家电总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建(告)〔2025〕1705号 | 2025.8.28 |
4 | 关于南京强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片光学膜片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5〕51号 | 2025.8.29 |
5 | 关于南京新唐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年产268000台套电气设备及其附件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5〕52号 | 2025.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