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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50000台防爆泵产品制造项目等3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溧水)

文章来源: 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7-21

我局(溧水)拟对年产50000台防爆泵产品制造项目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72120267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

邮编:2112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年产50000台防爆泵产品制造项目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工业集中区江苏海湾泵业有限公司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和凤镇工业集中区,利用现有厂房(建筑面积5510.16平方米),并新建厂房(建筑面积16825.01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新建防爆泵产品制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00台防爆泵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施工期: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合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工作。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施工期废水通过建造集水池等水处理构筑物,分类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外排。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等相关要求。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的标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合理妥善处置,做好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管理工作。
运营期:1、水环境:项目运营期废切削液、喷漆清洗废液均集中收集作危废处置,不外排;测试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满足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和凤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磨光废气(铸钢)有效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磨光废气(铝合金)有效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底漆喷漆废气、底漆烘干废气、危废仓库挥发性有机物均有效收集经1套“多层干式过滤+冷却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面漆喷漆废气、面漆烘干废气、浸漆烘干废气均有效收集经1套“多层干式过滤+冷却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
DA001、DA002排气筒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相应标准。DA003、DA004排气筒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砂轮、收集尘、沉渣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废切削液、漆渣、喷枪清洗废液、废柴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空压机含油废水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025-57236168
2年产5000吨新能源材料综合利用项目南京市溧水区东屏工业集中区朝阳路39号南京振欣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东屏工业集中区朝阳路39号,租赁厂房,建筑面积3166.2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新建新能源材料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0吨新能源材料综合利用的能力。锂电池负极片须符合《报告表》所列的种类、规模以及入厂控制标准等。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1、水环境:项目运营期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撕碎废气、破碎废气、筛分废气、研磨废气、筛选废气均有效收集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FQ-1)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限值。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安全处置。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收集尘、废布袋统一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油桶、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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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产350万件橡胶密封圈项目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工业集中区七里甸路32号丰树溧水产业园A1佰特模塑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洪蓝街道工业集中区七里甸路32号丰树溧水产业园A1,租赁厂房,建筑面积3180.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新建橡胶密封圈生产线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50万件橡胶密封圈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1、水环境:项目运营期废切削液集中收集作危废处置,不外排;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洪蓝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硫化成型废气有效收集经风冷+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FQ-01)排放;模具清理喷砂废气密闭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危废库挥发性有机废气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FQ-01排气筒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应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相应标准;臭气浓度、二硫化碳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表2相应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安全处置。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由环卫清运;废胶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尘及废布袋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抹布手套、空压机含油废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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